新修《清史》传记撰写方法研究

时间:2007-11-10 作者:李治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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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对史料的研究。搜集与挖掘史料的过程,应是不断深化对人物了解与认识的过程。当史料搜集基本完成之时,也就是基本完成对人物的认识之时。当然,对传主的认识不可能一次性完成,即使在撰写传文的过程中还在不断深化认识。对传主的认识越清楚,定位就越准确,传文就更真实地再现传主的真貌。要达到这个效果,就必须对搜集到的史料努力展开研究与分析,这应贯彻于写传记的始终。
  第一,正确判断传主的史料能否构成其一生的完整而系统的论述?根据传主的一生行迹,有无空白处?或者语焉不详,或者含混不清,经过史料摘编、排比,不难发现其内容缺陷或遗漏,表明史料搜集不足,再予补充;
  第二,如前已说明《考异》,对史料进行辨伪存真,考其疑点、难点,厘清事实,就会避免传文中出现史实的重大失误。
  第三,《资料长编》要远远多于传文的数倍,显然,《长编》中的史料不可能皆用于传文,这就有个取舍的问题。何者取?何者多取?何者舍弃?就要深入研究史料,取用那些直接记述传主、事实表述清楚的史料,而间接记述者为其次,能准确反映传主的行迹,或其思想、品行的史料,即能准确给传主定位的史料,无疑是应取用的有力“证据”。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史料记载同一件事,不能都取用,要选择版本,也以记载更直接、更翔实的部分为准。
  总之,对史料必须进行严肃地甄别,认真地筛选,以决定取舍。这就是对史料研究的过程。在研究中,要“吃透”史料,才能正确使用。
  三、关于加强对传主人物的研究
  在详细占有史料之后,能否对传主展开深入研究,透彻解剖传主的一生,作出正确的评价。一句话,就是真正地认识传主,给予一个准确地定位,又是传文成败的一个关键。
  在已写的传稿中,有相当数量的传稿所写传主面貌不清,如,罗列人物的事迹,不分轻重,不分主次,好坏事并列,硬是拼凑在一起,难以对其人作出评价;有的开列传主的官场履历,很少写事;有的只见行为,不见其思想、作风等;有的将传主变为传文中的次要人物,而将次要人物变成了“主角”,颠倒了主次关系;有的对传主的是非及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不置可否,不问是非,只是写其事,难见历史真相,不能给予本质性的认识。凡此种种,都反映对传主缺乏研究。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传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认识模糊,写出传主人物,也是模糊不清。
  那么,怎样展开对传主的研究?采取以下做法,应是可行的:
  作为第一步骤,首先应认真研究《清史稿》中同一传记。要超越《清史稿》的水平,必须将所写的本传主研究明白不可,只有了解《清史稿》对本传主的定位、评价、叙事评略之别等等,才能自觉地认识到它的优劣、水平高低,这时,才有可能做到在哪些方面超越它。这还不够,还要认真审读清国史馆传记稿本(如果有本传的话)、《国朝耆献类征》、《国朝先正事略》、《八旗通志》、《清史列传》、《碑传集》等清与民初的多种大型人物传等,内有本传主的传记,既要读,更要研究,几种传文要相互比较,目的是进一步认识本传主的本来面貌,借鉴这些传记的优点,避免重复和失误。
  近20多年来,当代学者对清代人物的研究,取得了系列进展,包括已撰大小型的传记等,他们的研究成果,尤其要吸收,反映当代的学术水平。
  实质性的研究,是在第二步,即研究史料,认清其人,给传主定位。一是定身份,从传主的职务,可以确认属政治人物,还是军事人物?清代官职变化大,一生中,其职官常有变迁,如先后任六部首长,外放地方总督或巡抚,或又调回京供职等等。这从任职的时间长短、主要业绩等,可以做出判断,来确认其身份。一是定传主的实践活动;在哪个部门、哪个领域、哪个地方,都做了哪些事,属军政大事,还是小事?一定传主的品行、思想作风、习惯等,即个性特点。一是定好坏、是非,分清哪些方面为好事、坏事,哪些方面失误或错误?其原因是什么?一是定结论,是基本肯定,还是基本否定?或好坏参半?如此等等。还可以细分出多项,逐一定位。这要根据传主一生的经历及其为人特点,来确定该如何定位。实际上,这就是要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地考察传主,逐步深化认识,直到看得透,认识清,如同我们身边的一个人,对其一生行状了若指掌,如数家珍。如此,下笔有神,把握分寸,掌握详略,写每件事及定位,都达到适度而准确。
  为新修《清史》承担传记项目,不能看成是写点人物的简历,加点事迹那么简单,首先应看成是一项学术研究,其研究对象,就是传主。对传主深入研究,应贯彻始终,或者说,贯彻全过程。事实证明,研究越深入,传稿的质量就越有保证。反之,就很难写好!
  四、关于体例与语言
  自司马迁著《史记》,创纪传体,为历代修史所继承,直至《清史稿》,都无例外地沿用纪传体。可见,纪传体已成为我国传统修史体例。我们今天修《清史》,基本沿袭传统的纪传体。
  纪传是修史的体例,而传记是其中组成部分,它又是何体例?传记者,记人之一生行状,记其言,叙其行。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写人的,记述人的实践活动,并作出评价。古今传记同义,本质无别。差别亦不过评价标准、观念不同而已。文字之差,也是显著差别之一。古人直到民初修《清史稿》,文字皆采文言,而今修史、著史,通用当代白话即通俗语体。采用何种语言文体,亦是体例所规定。
  传记写人,典志记事——各项制度之沿袭与革废。故司马迁之《史记》,其笔下人物,各个鲜活,各有个性,各具形象,呼之欲出。在司马迁的观念中,写传记人物,一方面敷陈人物的行状,一方面描绘出内在心态与外在形象,使已故去多少年的人物重新还原,复现于人生的舞台,重新演绎着他的生活故事。这就是司马迁写人物的千古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后世写传记已树立了范例,以其实践明示写传记的指导观念、采用的体例、写作方法、技巧,乃至语言之运用。可惜,后世修史者几无一人可达此完美境界!唯两《汉书》《三国志》等极少的二三部史书,稍为史家所称许。及清为明朝修《明史》,为清人及今人而首肯。二十六史中,大多传记不被看好,原因就是背离司马迁写人物的指导观念,遗弃其写作方法,将一个个个性不同的人物,变成了其人的履历与简历及若干件事的汇编,变成了没有个人面孔、没有思维的史料堆积。所谓“千人一面”,已失传记的宗旨。以《清史稿》之传记为例,可以说,部分传记确失传记之本义,可能走向极端,与司马迁的做法相去更远,它将很多人物特别是重要人物的传记,转变为人物官场履历表或年谱似的大事记。仅举一例:刘墉为乾隆朝重臣,而《清史稿》仅记为460余字,且几乎是官职升迁调动的履历,其事几无可记,至于其人俭朴的生活、优美的书法,天下推崇之事,在传中只给一个低级评语!如此写刘墉,大失历史真相,除了让人们知道刘氏所任官职,其他什么也没有记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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