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朝《明史》修纂史事考论

时间:2007-11-10 作者:朱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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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
【原刊地名】昆明
【原刊期号】20065
【原刊页号】153~158
【标 题】清顺治朝《明史》修纂史事考论
【英文标题】A Historical Study of the Editing of A History of the Ming Dynasty in the Shunzh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ZHU Duan-qiang
  (History Department,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092, China)
【作 者】朱端强
【作者简介】朱端强(1951-),男(回族),四川万县人,云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云南 昆明 650092
【内容提要】考说清顺治一朝《明史》修纂基本过程,陈之遴、傅维鳞有关材料十分值得参考,由此可知清顺治朝《明史》馆所在地以及修纂的、体例变化等。顺治朝《明史》修纂的主要成就是史料征集,但也并不排出可能有过史稿,而影响这一时期《明史》修纂的关键是所谓政治上的“忌讳”问题。
【英文摘要】This paper is a historical study of the editing of A History of the Ming Dynasty in the Shunzhi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and traces its site and editing principle based on the records of Chen Zhilin and Fu Weilin. It concludes that this editing is a kind of data -collection in nature, though there might be a manuscript for it, and the political "taboos" is the key factor affecting its editing.
【关 键 词】顺治朝/《明史》修纂/《清实录》/《明书》/“庄案”
  Shunzhi Period/editing of A History of the Ming Dynasty/A Record of the Qing Dynasty/Records of the Ming Dynasty/"Zhuang case"
【正 文】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7X(2006)05-0153-06
  《明史》修纂开始于清初顺治二年(1645),但由于史料难征,关于这一时期的修史情况,学界长期缺乏较为翔实和系统的论述,诸多史事遗漏或含混不清,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究。今爰就读书所及,对顺治一朝《明史》初修时的几个问题略加考辨申说,拾遗补阕,抛砖引玉,以待方家教正。
  一
  过去通常将顺治二年(1645)中历五月初二日内三院大学士冯铨等人上书言修史事,作为《明史》修纂的开端,其实不然。这条材料出自《清实录·世祖实录》不误,但其内容明确表示,这时的《明史》修纂已经开始,主持者冯铨等人提出的只是要求援旧例增设副总裁和纂修官问题。关于《明史》修纂的官方记载无疑主要应当以《清实录》为据,或前人未遑细检该书,故有此误。为说明顺治朝《明史》修纂的历程,先将《清实录·世祖实录》有关史料尽数稽出,排纂于右:
  1.顺治二年……四月……癸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并博选文行鸿儒充总裁、纂修等官。下所司知之。(卷十五)
  2.顺治二年……五月……癸未……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查旧例设有副总裁,应用学士、讲读学士等官。今请以学士詹霸、赖衮、伊图、宁完我、蒋赫德、刘清泰、李若琳、胡世安、侍读学士高(尔)俨、侍读陈具庆、朱之俊为副总裁官。其纂修等员应加选取,今选有郎廷佐、图海、罗宪汶、刘肇国、胡统虞、成克巩、张端、高珩、李奭棠为纂修官。石图等七员为收掌官。古禄等十员为满字誊录官。吴邦豸等三十六员为汉字誊录,以及收发草本等事宜。”从之。(卷十六)
  3.顺治五年……九月……庚午,谕内三院,今纂修《明史》,缺天启四年、七年《实录》及崇祯元年以后事迹。著在内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在外督、抚、镇、按及都、布、按三司等衙门,将所缺年分内一应上下文移有关政事者,作速开送礼部,汇送内院,以备纂修。(卷四十)
  4.顺治八年……闰二月……癸丑,大学士刚林等奏言: “臣等纂修《明史》,查天启四年及七年六月《实录》并崇祯一朝事迹俱缺。宜敕内外各官,广示晓谕,重悬赏格,凡钞有天启、崇祯《实录》或有彙集邸报者,多方讲求,期于必得。或有野史外传集记等书,皆可备资纂辑。务须广询博访,彙送礼部,庶事实有据,信史可成。下所司知之。”(卷五十四)
  5.顺治十年……二月……丁未,遣大学士范文程祭先师孔子。上幸内院,览《明史》、《通鉴》及诸奏章毕,赐大学士陈名夏蟒朝服一袭、白金一百两。(卷七二)
  6.顺治十六年……闰三月……壬午……陕西道御史姜图南疏言:“《明史》一书,虽事属前代,而纂修之典则在本朝。请发金匮藏书,敕内阁翰林诸臣开馆编摹,广搜会订,以成信史。”《疏》下所司。(卷一二五)
  7.顺治十六年……五月……己卯……礼部议复翰林院掌院学士折库訥等疏言,明朝一代之史,理应修辑,以昭鉴戒。请敕各直省地方官,凡收藏有明崇祯十七年朝报及召对纪载可备採择者,务期广为搜罗,速行彙送翰林院,以便题请纂修。其野史小说,不许滥收。报可。(卷一二六)①
  材料1是前人率多漏检的一条重要信息。由此可知,《明史》纂修的动议首先由时任四川道御史的赵继鼎第一个提出,时间是顺治二年(1645)中历四月十一日。考清初有两人同名赵继鼎。其一为江苏武进人,清代名臣赵申乔之父,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官至兵部车驾司主事,入清不仕。《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四百七十一《隐逸》有传。[1]其二为山东德州卫人,天启二年(1622)三甲进士。检(民国)《德县志》卷十《人物》无赵继鼎《传》。幸有其曾孙赵善庆之《传》,其《传》文有曰:“赵善庆……曾祖继鼎……官都御史兼户部侍郎,赐祭葬。”[2]则奏请修史之人当为山东赵继鼎无疑。赵继鼎上书的内容显然经《清实录》删削后摘入,我们不得其详。据料材2推之,赵继鼎上书不到一月,清政府就立即任命内三院大学士冯铨等六人为总裁,主持《明史》修纂,时间当在中历四月中下旬不误。
  材料2同时说明,中历五月初二日,政府应冯铨等人之请,又进一步增派学士詹霸、赖衮等十一人为副总裁;增派郎廷佐、图海等九人为纂修官,以及其他当差办事人员五十三人。其中高尔俨,《清实录》误书为高俨,据《清代职官年表》、《清史稿》等更正。②这时任命的总裁和副总裁除满族大臣外,汉族大员多半是前明北方籍降臣,而且身兼多职,并不能专管其事。纂修官郎廷佐、图海、罗宪汶、刘肇国等也并非清代知名学者。同时,我们注意到,这时的修史班子中不但统治民族人员的比例较大,而且还特别设立了“满字誊录”。这固然是清初行政文书的规定,但也充分说明当时统治者对《明史》修纂的警惕。至于这时是否打算修成满汉两种文字的《明史》,则有待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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