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改革大争论的再思考

时间:2007-11-04 作者:袁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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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改革内参:评论版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633
【原刊页号】3~7
【标 题】第三次改革大争论的再思考
【作 者】袁绪程
【摘 要 题】宏观经济
【正 文】
  始于2004年爆发的被称为改革的“第三次大争论”已历时两年多了,与前两次改革大争论不同,这次改革争论不是发生在中上层,而是在中下层;不是发生在传统的官产学媒之间,而是在学者、平民抑或是网民之间,互联网成了争论的主要平台,各种观点通过网络迅速在各阶层中传播和交流,其涉及面之广——不同阶层的众多的人参与进来了;涉及问题之多——从国企改革到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社保、就业等领域的改革问题;反响之强烈——引起了包括高层、海内外及各方人士高度关注和回应,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
  这次改革大争论意味着什么?对今后的改革和发展路径将产生什么影响?如何看待这场改革大争论——不论争论是谁蓄意挑起的,冲着什么来的,有何目的,甚至有炒作和谩骂,这都是需要我们理性回答的。此外,我们应不应当从争论中进行改革的反思甚至某种程度的反省?我们是不是需要对这次争论作一个理论上的概括,以有利于在深化改革方面形成新的共识?
  如何概括这场大争论?概括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从内容上进行概括,如医疗、教育、社保等等;可以从领域进行概括,如经济、政治、文化等等;可以从左、中、右的“立场”进行概括;可以从观点进行概括;还可以从特征上进行分类概括。如果从争论的特征上概括,又可分为四大争论即四个层面的争论:一是意识形态之争,二是价值取向之争,三是利益取向之争,四是表达范式之争。
  意识形态之争
  这里的意识形态指改革的意识形态,即为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证明”或者说辩护的理论。为什么会发生争论呢?也就是说改革的意识形态出了问题,出现了混乱,不能不争论了。改革的意识形态有问题且长期没有解决是众所周知的,小平同志采取不争论就这么干在当时是非常明智的,这可以排除左的传统意识形态的干扰,否则改革难以进行。
  或许人们会问,改革为什么非要意识形态呢?可不可以破除意识形态的迷雾进行改革呢?
  在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体制下显然是可以的,改革可以通过自身效益和公正的证明以及民意的表达获得支持,而不需要外在的意识形态支撑,但我们做不到。我们需要新意识形态的支持来摆脱旧意识形态的束缚,这是由我们的政体和国情决定的。更何况从传统社会的单一利益结构向现代社会的多元利益结构转变的过程中,需要意识形态来整合民众的心理,马克斯·韦伯早已说过。
  这就对改革的意识形态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改革派”固守着“不争论”也没有理直气壮地讲社会主义,人家就打上门来。
  正如徐景安所指出,你不争论,我偏要争论,你不讲意识形态,我偏要讲意识形态,你不讲姓“资”姓“社”,我偏要讲姓“资”姓“社”,并质疑改革的方向问题,质疑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等等。于是,什么是改革的正确方向?什么是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判别,需要一一回答。
  我们拿什么理论来判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理论五花八门,不同的理论对社会主义的解读和得出的结论都是不同的,甚至是相悖的。
  由于我们是信奉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能以马克思主义为据,概括地说,争论的各方依据的有以下五种与马克思主义相联系的理论。
  1.斯大林——毛zhe东的社会主义。也可视为古典马克思主义(即马恩原创学说)的一个分支或变种,其经典表述是斯大林版的社会主义模式:两种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持此理论者认为改革改掉了公有制而对市场取向改革持否定态度。
  由于“两种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在理论上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并不相同,在实践中必然变型,且无法推行下去。因此,不论是中国还是苏东的改革,都是以突破斯大林模式为出发点的。用斯大林模式批判和否定改革是没有力量的,开倒车是没有出路的。斯大林模式回潮受到各种理论的批判则是理所当然的。
  也有人用毛zhe东后期的理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理论批判和否定改革,虽能够揭露一些问题,但思想方法是错误的,应特别注意“民间文革派”的回潮,因为它极富煽动性。
  2.社会民主主义或称民主社会主义,这是欧洲社会民主党的理论。社会民主主义发源于古典马克思主义,亦可视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分支或变种。
  现在的社会民主党人(社会党国际)在承认古典马克思主义是其思想来源之一的同时吸收了其他社会主义思潮,如拉萨尔和蒲鲁东的某些思想。与斯大林模式最大的不同,是社会民主党人与时俱进,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理念又不拘于前人提出的社会主义手段,如他们认为所有制是否“公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功能能否实现,如消灭三大差别,教育、医疗、养老、最低生活标准等公共产品供给的社会主义目标是否实现。他们以“功能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垄断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社会民主党人崇尚民主与法治的社会主义,这也与斯大林专制集权及人治的社会主义相区别。如果从这两个视角反思改革,显然具有朝前看的意义。
  3.古典马克思主义。由于古典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庞大的包罗万象的体系,也就有许多各执一词的众多继承者和发挥者或修正者。
  有人主张回到古典马克思主义,用古典马克思主义纠正斯大林版的社会主义,从而否定改革的“斯大林方向”的回潮。例如,古典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自由、自治的论述;关于历史唯物论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不可逾越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公共产品生产的论述等等。以此反思改革既具有朝前看的意义,又能为改革的市场方向和法治方向“保驾护航”。
  4.新民主主义论。有人提出,新民主主义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或中国化的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形态,是以毛zhe东为首的中国******集体智慧的结晶,应回到新民主主义论,并以此指导中国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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