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改革大争论的再思考
时间:2007-11-04 作者:袁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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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由邓小平创立,是当今正统的意识形态,但在这次争论中也受到了来自“左”的挑战。
上述五种理论都基本属于马克思主义大家庭的成员,信奉的是社会主义,虽然各自表述差异巨大,但都表现出意识形态特征。
此外,一些自由主义者(主要是“政法系”)从另一方向加入了改革的争论,认为改革的方向是宪政主义,没有宪政改革,自上而下的改革不仅无法坚持,而且会走到邪路上去。他们中的某些人甚至认为改革已经走到死胡同,已经“死了”或终结了,应另起炉灶,寄希望于民间维权的“宪政改革”等等。
无论如何,透过意识形态之争,折射出不同的阶层人们对改革现状的不同评价和对未来改革方向的不同期盼以及公共政策的不同选择。
价值判断或价值取向之争
这次改革大争论中的许多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价值取向之争。
所谓价值,是指与一定文化或意识形态相联系的人们的主观需求。价值可分为经济价值、政治(民主)价值、精神价值等等,当然还可以细分。它的取舍或权重权轻就是价值取向,比如财富、闲暇、民主、自由等价值之间的孰轻孰重等等。
价值取向即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虽与一定的意识形态相联系,但它区别于意识形态。它强调的是,人们对事物的是非判断即应当不应当的行为准则或理念,例如,对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诚信等人类的基本价值观念是否认同,并以此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进而对公平和效率的价值维度的取舍或权重权轻,对社会产品结构中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比例或比重的判别,对以利己为基础的市场交换规则与公共伦理的兼容和冲突的判别,以及对现有的收入的地区、城乡、个人的分配结构的合理性等等的判别。如果价值及价值取向不同,必然会影响对事物的判断。
正由于人们价值观念不同,人们对各项具体改革的成败判断各异,也使许多争论的问题难以达成共识,并且存在着许多价值取向上的冲突,如公平与效率、专制与自由,人治与法治等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争论却在某些“公平”方面的价值判断有趋同之势:
一是反对公权私有或私用的腐败,二是要求纠正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及公共产品的分配不公,例如要求提高教育、医疗、社保三大底线公共产品占GDP总量的比重,要求改变公共产品对不同收入阶层的逆向配置,三是要求遏制对公共资源的滥采滥伐滥用等等,四是要求提高公共道德水平和诚信水平等等。
然而,即使在价值判断上形成近似的共识,但在解决问题上仍大有分歧,比如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上,是主要通过把蛋糕做大来解决分配不均呢,还是主要通过调整现有的分配格局即变换蛋糕的各自份额来“平衡”呢?由于人们的利益立场不同,回答也是不同的。这是无法通过价值的辩论来解决的。
利益之争
许多看似价值取向之争,实际上是利益之争。改革带来了社会的分化和利益的分层。利益的阶层化、集团化、职业化和地区化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一些人在改革中受益了,另一些人则在改革中相对受损了。一些人利用特权发了大财,另一些人则因此丢了工作。当然,绝对地看,大多数人在改革中都是受益者。但受益的程度差别太大,因此人们对改革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是必然的。
由利益决定的看法和意见必然以价值取向及意识形态的面目出现。问题不在于人们的利益和看法以及价值取向的不同,而在于是否给予不同的人群(阶层、集团)提供意见表达的渠道。
这次大争论恰恰为各种不同群体的“民意”提供了释放的渠道。在改革中受损的或受益的各方通过争论各自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从而使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再是单极和单方面的,而带有“公共”的性质。这就是争论背后的实质和带来的正面效应。当然我们要力杜互联网争论所引起的负面效应。
认知范式之争
撇开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利益取向之争,对改革亦有一个认知方式问题。认知方式的核心是范式(借用托马斯·库恩的概念)。按照库恩的说法,范式是指群体(集体)认同或约定的概念(集)体系。人们通过范式共约而对事物的认知进行交流和沟通。
由于对事物认知的范式不同,认识的差异性和歧见性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对“改革”这个概念,人们也因“定义”不同而争论不休,甚至“牛头不对马嘴”或南辕北辙。
撇开无用无效无聊的某些“口水战”,概括说,改革争论中折射出三种不同的范式,人们用这三种范式(或认知方式)对改革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进行了解读,并形成争论的逻辑基础。
一是以西方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为范式的基础;二是以古典马克思主义为基础,融合其他西方有关学科的范式;三是以列宁——斯大林——毛zhe东某些理论尤其是他的阶级斗争、“一大二公”、“斗私批修”等理论为基本范式的。
前两种范式对市场经济、民主法治以及现实的改革的解读虽有所不同,但其认知的方向是可以趋同的;后一种不仅解读不同,方向和结果也是迥然不同的。这是大致的分类,实际上在某一范式内还有流派之分、观点之别。区分不同的范式除了理论渊源以外,就是解读方式的不同。比如,不论信奉何种范式、认知方式如何,争论中的左、中、右诸派都不会看不见中国改革的成效以及存在诸多负面问题。区别在于:大家是否具有共同的视角、共同的底线和共同的分析框架,并以此解读和解决中国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不同的范式及其认知方式显然存在巨大差异,这些差异反映出对改革现状的认知水平的高低,它与利益取向、价值判断和意识形态无关。
综上所述,价值之争和利益之争是不可避免的,不是通过争论可以解决的。但是意识形态之争和范式之争却是可以通过理论的整合和认知方式的改变来解决的。我们正处于一个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我们已经驶入现代化的快车道,迫切需要全民尤其精英集体共识。精英共识的道义基础和意识形态的认同固然重要,但精英集体认知能力的提高——认知范式的更新则比任何时候更为迫切更为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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