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特殊事项分析
时间:2007-11-14 作者:刘冠勋/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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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现资不抵债子公司,合并过程中产生未确认投资损失。假设母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A实收资本为5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本期该子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则母公司确认当期投资收益-50万元。在合并过程中,汇总报表将子公司A的-100万元利润包含进来,而抵消分录仅抵消了母公司-50万元的投资收益,另-50万元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下方的本年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中反映,这样导致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比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小50万元。但由于本年发生的未确认投资损失以正数作为加项反映,两表的未分配利润的相等关系不受影响。以后期间再发生亏损或以前年度亏损转回则会影响两表的净利润,当期亏损或前期亏损转回及各年累计亏损对两表的未分配利润的相等关系不造成影响。
5.合并范围的变更。由于合并范围变更,无论是新增户数还是减少户数,母公司仅将新增后或减少前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享有比例确认为投资收益,再在合并过程中予以抵消即可。因此,合并范围的变更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各项目的相等关系造成影响。即使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围变化需调整期初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也不会对各项目的相等关系造成影响。此外,合并范围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合并财务报表本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与上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的衔接。
6.少数股东的存在。在合并过程中,先将子公司的净利润汇至合并财务报表,然后在合并抵消过程中将该净利润以母公司投资收益及少数股东收益的形式抵消,且现行报表将少数股东收益列示在“利润总额”项目下方,并以减项列示,故不会对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造成影响。假如少数股东收益列示于“净利润”之下,则会对两表净利润造成影响,但对未分配利润不造成影响。
此外,年初未分配利润的相等关系实际上是上年合并财务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相等关系,上年各特殊事项对两表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亦会对本年两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造成影响。若上年的特殊事项已消除,则对本年净利润仍会造成影响,但对本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就不构成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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