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城镇社会医疗保险综述
时间:2007-10-29 作者:余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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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镇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来源问题研究
资金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离开资金一切都是空谈。那么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有哪些筹资渠道呢?总的来说,还是三方负担原则,即政府、企业和职工。但是相关学者和专家对这些缴费群体进行了扩展,强调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加大,同时也把职工家属也纳入缴费群体之中。
南京日报(2005),于宗河(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副会长、民营医院分会主任委员)认为医疗社会资金的筹集还是要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全社会资源,拿出GDP的5%—6%就够了。具体思路为:个人支付20%;政府在现在17%的基础上,逐步将比例提高到20%;医保在现在24%基础上,可将比例逐步提高到30%;剩下的30%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加强管理减少浪费,另外10%则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等方式来筹集,也可引入民间资本兴办盈利性医院,其赚钱的部分通过税收方式截取并转回公益性卫生事业部分。顾昕(2006)认为我国实行社会医疗保险,让民众个人、工作单位和政府都出一点钱,共同分担医疗费用。丛树海(2006)认为我国目前的三方筹资(政府、企业、个人)原则基本是合理的,但是需要取消个人账户。对于职工家属如何在享受医疗保障的同时承担缴费义务,丛树海教授提出职工家属医疗保险要逐步走向社会化,而近期内可以考虑将家属医疗的权利和责任结合起来,即在职工缴费的同时,凡是申报家属医疗的,应同时缴纳家属医疗保险金。同时,丛树海教授还指出了各级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需要明晰化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在医疗费用分担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讲是要求政府通过预算每年向医疗保障领域提供资金。并且在费用分担上,缴费人除了按工资收入水平的一定百分比缴费,其在享受医疗保险给付的同时应当自行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匡贤良(2006)提出医疗社会资金应该首先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分别负担,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减少个人的比重。并且享受了社会医疗基金救治的家人都有义务按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同时,社会医疗资金还可以通过社会捐助和发行彩票等等方式等方式筹集。
三、结语
通过对相关学者和专家观点的梳理,可以得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医疗保险负担和利用的不公平性。针对这些,学者和专家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概括起来讲,认为政府有责任建立一个普遍覆盖、公平、高效率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并且也有学者提出了以大病保障作为城镇社会医疗保险的重点。
目前关于城镇社会医疗保险的研究,是多角度多层次的,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从以上专家和学者的研究来看,可以看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总体发展趋势是构建一个广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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