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经济建设理论中的和谐思想探析

时间:2007-11-22 作者:张允熠/吴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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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东南大学学报:哲社版
【原刊地名】南京
【原刊期号】20065
【原刊页号】5~7
【标 题】邓小平经济建设理论中的和谐思想探析
【文章日期】2006-06-06
【作 者】张允熠/吴庆
【作者简介】张允熠,吴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6
  张允熠(1951—),男,江苏徐州人,哲学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
【内容提要】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所有制结构理论,“两手抓”和“三步走”战略理论中,含有丰富的和谐思想,正是这些和谐思想的正确指导才使得我国在20世纪后几十年内经济突飞猛进,人民安定团结。
【关 键 词】邓小平/经济建设/和谐思想
【正 文】
  [中图分类号]A49.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06)05-0005-03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邓小平的很多精辟论述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特别是其经济建设方面的和谐思想,指导中国在20世纪后几十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刻,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深入探究邓小平经济建设理论中的和谐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邓小平经济建设理论中的和谐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本质论中的和谐思想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是邓小平讲得较多的一个问题,他曾这样说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1] 110—111“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1] 195“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 373社会主义本质——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关于经济发展、社会公正与和谐的最基本的观点。首先,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社会富裕,不是个别人、少数人富裕而大多数人贫穷的不和谐状况,而是全国人民共同致富。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整个中华民族和谐相处,共同进步。其次,由于受众多条件的限制,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倘若无视主客观差异性,片面追求眼前一时的“平均主义”,则会抑制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永远也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因此,现阶段在经济政策上要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生活先好起来,并通过他们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人,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向前发展,避免了因为暂时的经济收益差异而引起社会动荡不安。最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得不到解放、得不到发展,这个社会的活力就会被压抑,矛盾就会积聚,就容易出问题,必然会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和解放生产力,既能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又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可以看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既为人们指引了一个和谐社会的目标——共同富裕,又体现了在实现这个目标过程中应采取的渐进式和谐发展方法——先富带动后富,以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论中的和谐思想
  我国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是曲折地发展的,总的说来,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急于求成、急于求纯,认为公有制形式是“越大越公越纯越好”,排斥一切非公有制形式,这种片面的单一形式的所有制结构严重窒息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水平每况愈下。邓小平针对这种情况,及时提出所有制结构多样化的思想。他深刻地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2] 323他还指出:“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1] 110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思想。这一所有制结构思想充分突出了和谐发展思想。首先,公有制为主体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它体现了劳动人民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地位的平等性,有利于消除劳动人民内部矛盾,维持社会的团结稳定,有利于加强劳动人民之间的互助合作,有利于集中精力一心一意地进行现代化建设。其次,根据生产力状况,允许生产关系多样化,“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实质就是生产经营自主权归属群众,解决了长期以来党政机关干预生产经营、盲目指导的不和谐状况,既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又能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人民群众的创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充满活力。最后,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可以弥补公有制经济生产的不足,通过增加生产,扩大服务,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同时也是对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的尊重及创造成果的肯定。可以看出,邓小平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思想不仅消除了旧体制下的诸多矛盾,而且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充满活力,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最终实现社会的安定、繁荣与和谐。
  (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和谐思想
  “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共产党人强调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但当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被简单地理解成以工业、农业、科技、国防四个现代化为标志的单纯的经济现代化过程。加之改革开放,资本主义一些腐朽思想的渗透,使得很多地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的精神颓废了,民主法制观念下降,腐败和不正之风盛行等情况。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邓小平认为我们所建成的社会主义将是畸形的社会主义,而且长此以往,肯定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邓小平在深入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发展理论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他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1] 154又说“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3] 404并多次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1] 378“两手抓”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体现,任何事物无不包含着矛盾,无不是对立统一的产物,关键看我们如何协调矛盾的各个方面,使事物呈现出和谐统一的一面。坚持“两手抓”可以有效地避免历史长河中曾经出现过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不和谐、不稳定状况的出现。可以看出,其一,邓小平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表明单纯地发展任何一个方面都会显失公平和正义,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其二,这一思想又是人们追求和谐社会的强有力保障,因为若不坚持两手抓,社会发展失衡,经济上去了,人心却涣散了,早晚会危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其三,这一思想体现了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经济同社会其他方面的协调关系,使经济社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突出经济现代化与社会整体的现代化同步进行,即社会各方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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