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义夫”看明代夫妇情感伦理关系的新转向

时间:2007-11-10 作者:陈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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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尚炅与沈、冯二人都是至好。万历十六年,刘凤台在北京死去。当时林尚炅正好在杭州经商,听到讣告以后,就星夜北驰。冯开之因谪居在家,做诗一首,送于林氏。诗云:“昔年曾醉美人家,却恨花开又落花。司马青衫旧时泪,因风吹不到琵琶。”对歌妓最终选择商人,感慨颇深,但林尚炅并不以此为忤。他到了北京以后,就将刘凤台之母迎养于家。此外,又用玉刻一木主,上面写上凤台之名,并再在背面题上一词,其中云:“入时倒郎怀,出时对郎面,随郎南北复东西,芳草天涯空绕遍。胜写丹青图,胜粧水月殿,玉魄与香魂,都在这一片。愿作巫山枕畔云,愿作卢家梁上燕,莫作生前轻别离,教人看作班姬扇。”此后,就整日抱着玉主,昼则供食,夕则附枕,并带着它一同游贾四方。
  故事的结局更具悲剧与离奇。当林尚炅带着代表刘姬化身的玉主到广西经商时,被当地的剧盗陈亚三等所杀,并将他的尸体沉于江中。后来亚三因为其他的事被逮捕。当时的梧州府推官也姓林,是林尚炅的同乡,对玉主这件事颇为了解。在审讯陈亚三的案子时,搜出了玉主,盗贼才最终交代了罪状,并从江中找到了尸体,加以殓葬,使冤情得以昭雪[11]601-602。
  故事的记录者刻意宣传了林尚炅随身携带玉主这件事,说明林氏对刘姬在感情上的思念之情,有“始终之谊”。林尚炅是一位商人,他有的是金钱。刘凤台是一位艳妓,其美色固不待言,即使是荐枕之时,其肌体之柔腻,情致之婉媚,兼飞燕合德而有之。林、刘的结合,林之金钱、刘之美色固然无法排除,但两者之间有一情感加以牵连,显然也是其中的原因。
  第三个故事,是京城一个序班与妓女之间的情感故事。山东兖州府人李天祥,随兄李天祺居住在北京,与草场院妓女张氏相狎,情好甚笃。张氏发誓不再见客,她的父母多次强迫她见客,但她都坚拒不纳。时日一久,天祥染上了瘵疾,不能再去见张氏,当病情加重时,很想再见张氏一面。他的母亲与妻子都想顺从他的意思,因此将张氏叫来,留下侍奉汤药。过了两月,天祥多次死后复苏,其意无非是留恋张氏。一天,张氏抱住他的头,死去已经多时,忽然又瞠目回顾。张氏就对他说:“君行,妾随矣。”于是就佯告天祥之妻说:“我稍倦,欲求歇息,姊可少代。”随即整束衣裾,偷偷来到床后,自缢而死。天祥听到这一消息,也就闭眼而去[13]。
  俗语通常是说“痴心女子负心汉”,所批评的多是男子的无情,但我们确实也可以从明代的很多史实中看到“痴心汉子负心女”的事情。第四个例子所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冯梦龙记载了妓女张润与商人程三郎之间的一段感情纠葛,而女子负心之事正可衬托男子之痴情。据冯梦龙的记载,妓女张润与商人程三郎相交甚善,张润已许诺必嫁程三郎。为此,程三郎为其所惑,甚至荡尽家产。于是,三郎不敢再登张润之门。一天晚上,张润在门前遇到三郎,急忙喊他进来,两人相抱痛哭。无奈,三郎只好说出自己不敢登门的理由。张润拿出自己的钱,替三郎安排吃住。到了夜半,张润对三郎说:“侬向以身许君,不谓君无赖至此。然侬终不可以君无赖故,而委身他姓。侬有私财五十金许,今以付君,君可以贸易他方,一再往,有赢利,便图取侬。侬与君之命毕此矣。”两人一直谈到天亮,张润尽倾自己囊中之银交付三郎,互道珍重而别。谁知三郎既已心荡,就不再有经营之志,而且贫儿骤富,不免谗态不禁,于是又往别的红楼买欢,荡尽银子而归。此事张润一直不知。很久以后,张润又在门前遇到了三郎,居然还是原先窭子之容。听到张润叫他,急忙躲避。张润叫婢女请他进来,询问其中的原因,三郎只好假称“中道遇寇,仅以身免,自怜命薄,无颜见若”,云云。张润听后悲痛欲绝。三郎也甚感后悔,道:“如此,当奈何?”张润说:“此吾两人命绝之日也。生而暌,何如死而合。君如不忘初愿,惟速具毒酒,与君相从地下尔。”说完,泪下如注。三郎不知所措。无奈之下,张润偷偷拿了毒酒,且泣且饮,不觉间就喝下了半壶。三郎觉得有异,大感惊恐,于是就将剩下的半壶喝了下去。事情的结局却颇令人意外。喝下毒酒之后,张润最后被人救活,而三郎却不治身亡。为此,三郎的父亲将官司告到长洲县衙门。知县在调查清楚事情经过亦即三郎开始“负心始末”之后,对三郎之父稍加责备,随后释放了张润。从此以后,张润在苏州一府的名声大噪。当地的一些好事者都前去探望,而且以见张润一面为荣。有人称她为“药张三”,其意是说她可以吞药殉情;有人则称她为“痴张三”,意思是说她“所殉非人”。
  如此不厌其烦地叙述张、程两人的情感纠葛,目的就是为了说明妓女张润如何从一个殉情女子演变为一个负心人。事情后来的发展,正好可以说明这一切。张润病好以后,苏州人士争相与她交欢,为此声价颇隆。所惜者,张润因为性好豪狎,在士大夫圈子中并无多少声誉,所以一直浮沉于青楼,最后只好嫁给一个卖丝的商人,了其终身。这个故事,前半段所记应该说是“痴情女子负心汉”之事,但事情的经过却出乎意料,最后演变成了“痴情男子负心女”之事。为此,冯梦龙就此大为感慨,认为张润赠金、服毒这两件事都令人称奇,所恨者只是毒酒无灵,不肯成全张润一个好名,使她死后复醒,“碌碌晚节,卒负死友”,确实可以说是故事最后的“赘疣”之笔。但冯梦龙还是将它讲了出来,甚至后面还加了另外一则简短的故事。当时另外有一个妓女与她的相好一同相约殉情而死。她的相好信之不疑,于是准备了两瓯毒酒。妓女执板侑酒,相好喝下一瓯,随之问妓女:“你为何不饮?”妓女答道:“吾量窄,留此与君赌拳。”冯梦龙再举此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青楼盛行“赌拳”之风,妓女专以赌拳骗嫖客之钱之后,张润之举才会因为“情痴”而名闻于世。不过冯梦龙进而加了下面一句:如果死者三郎在地下有知,问张润在饮毒酒时,卖丝的商人何在?恐怕张润不能因此而独自苟活于世[14]。从三郎的负心而变为痴情,及张润的痴情而变为负心,冯梦龙记载这一故事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证明“痴心汉子负心女”在当时的社会上确有其例,而不是仅仅为了贬斥妓女无情。
  上面所举痴情男子,从广义上说也是一种“义夫”之举,而且其在伦理思想史上的精神价值,甚至远过“义夫”。这种现象,在明代的小说中也不乏其例。如明代无名氏所撰小说《百断奇观重订龙图公案》(今印本改为《包青天奇案》)中之《阿弥陀佛讲和》一则,记载了秀才许献忠与邻家女萧淑玉的情感故事。从小说的记载中可知,许献忠是当时德安府孝感县的一名秀才,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神俊雅。对门有一屠户萧辅汉,有一女儿名淑玉,年方十七岁,甚有姿色,每天在楼上绣花。绣楼靠近道路,经常可以看见许生走过,两下相看,也就有了各自相爱的意思。时日积久,于是私通言笑。许生经常用言语挑逗淑玉,淑玉也微笑道肯。到了夜晚,许生就通过梯子,进了淑玉的绣房,两人携手兰房,情交意美。不料两人的私情,不久就被一个和尚明修所破坏。明修在晚上叫街时,私自闯入淑玉之房求欢,不成之后,就将淑玉杀死。为此,引发了一桩人命官司。当然首先受到怀疑的就是许秀才,后经包公审理,才将真凶明修正法。案情尽管已经了结,许秀才与淑玉两人的关系却并未了断。小说的作者借助于包公之言,给许秀才出了下面的一道难题,以供其采择。包公对许秀才说:“杀死淑玉是此贼秃,理该抵命。但你做秀才奸人室女,亦该去衣衿。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虽则两下私通,亦是结发夫妻一般。今此女为你垂帘,误引此僧,又守节致死,亦无玷名节,何愧于妇?今汝若愿再娶,须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将淑玉为你正妻,你收埋供养,不许再娶。此二路何从?”在自己的秀才身份与感情两者之间,许秀才毅然选择了感情,认为淑玉既然是为自己死节,自己也就不愿再娶,只愿收埋淑玉,将她认为自己的正妻,以不负淑玉死节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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